市中心医院:建立医药代表接待制度 深入纠治不正之风
发布日期:
2022-09-30 16:42
来源:
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深入纠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根据省卫健委印发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河南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市中心医院认真部署落实,经过分析研判、征求意见、上会讨论,出台了《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医药代表接待制度》。
《制度》规定,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要遵循“三定”“三有”(即“指定的接待时间、指定的接待地点、指定的参加人员”“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不允许医院工作人员在接待日之外的时间私自接待会见医药代表。对未经审核、预约备案的医药代表一律不接待,不允许医药代表在院内开展药品、耗材及设备的推广、统方等违规行为。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医院工作人员应及时驱离,对输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从严处罚。
《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医药代表接待工作流程,加强了医药代表来访备案日登记和医药代表接待记录管理,更好地促进了医药代表在医院规范开展工作,增加医商交往透明度,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得利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