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眼科医院建设项目供热站
(局部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采2026-111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
二、项目概况:
1.名称:三门峡市眼科医院建设项目供热站(局部工程)项目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4.2万元;供应商的合计总价及每项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对应的控制单价
3.工期:35日历天
4.质保期:2年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眼科医院建设项目东侧(文化路西侧)悬空暖气管道改造为地埋管道,并完成主楼供回水管路与现有供热站的接入工作。具体范围、技术规格及要求以本项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应全面、仔细阅读前述文件,确保报价已涵盖所有满足工程交付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四、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3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保留现场核实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3个工作日内于“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针对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若有)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
7.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劳务派遣人员需附加劳务派遣协议,无法提供按无效报名处理。委托代理人为退休返聘、依法无需参保人员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佐证材料;依法免税、无需缴纳社保的主体,须由主管单位出具正式证明文件。所有社保证明、佐证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资格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截图(含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股东、股权变更记录),未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0.报名材料封面须清晰标注供应商名称、所报产品、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并签名,以确保其真实性。
11.已报名供应商如无法按时参加磋商,建议提前三日向采购组提交书面放弃参与说明;未书面告知且无故缺席磋商现场的,采购人将对该供应商履约信用予以记录,作为后续同类项目评审参考,影响其参与我院的所有采购活动。
五、报名及磋商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磋商时间:2026年8月5日下午15:30
3.报名及磋商地点:三门峡市中心医院3号楼6楼采购组会议室
4.联系人:王老师
5.联系电话:0398-3118666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网站》、《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财务科采购组
2026年7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