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心医院9号楼手术室使用洗手液、免洗凝胶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采-29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
二、项目概况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9号楼手术室使用洗手液、免洗凝胶项目
2、采购内容及参数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洗手液 | 500ml(防过敏) | 瓶 | 12 | 具有抗菌作用,对肠道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等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具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
2 | 洗手液 | 1L | 瓶 | 15 | |
3 | 免洗凝胶 | 1L | 瓶 | 15 | 可杀灭微生物、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肺炎支原体等。 |
注: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公告中的控制价为含税、含运输及配送至医院指定科室的到货价。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院内遴选
五、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根据所投产品的管理类别提供相应资质:
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第二、三类)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一类)
所投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三类)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
3、供应商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在公告发布日后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间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记录查询截图或出具无行贿记录承诺函(查询或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若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为准,需包含基本信息、股东及股权变更等内容)。
9、报名材料封面须清晰标注供应商名称、所报产品、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0、已报名供应商如无法参加,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物资供应中心办公室;未提前通知且无故缺席的,将记入我院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可能影响其参与本单位后续的采购项目。
11、潜在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以前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2、委托托管模式说明:
(1)本项目成交后,医院将委托一家第三方医用耗材托管/配送服务商(下称“托管公司”)进行具体的采购订单执行、物流配送及货款结算工作。该托管公司由医院另行遴选确定,具备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及院内配送资格。
(2)供应商义务:成交供应商须与托管公司签订委托配送与结算协议;服务管理费费率、支付方式、发票开具按托管公司统一标准执行;供应商对产品质量与供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报名及遴选资料提交
1. 报名时间:2026 年 7月17日 —2026年 7月 23日(工作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2. 报名地点: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物资供应中心办公室
3. 遴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 提交资料(一份,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不予退还。)
(1)报名材料封面须清晰标注供应商名称、所报产品、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备案凭证;
(4)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 备案凭证及附页;
(5)产品授权文件、生产企业资质文件;
(6)无行贿记录、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承诺书。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七、遴选原则与评审
1. 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服务保障、合规诚信原则,综合评审产品资质、技术参数匹配度、价格、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市场口碑、质量追溯等。
2. 医院组建遴选评审小组,按院内流程开展资料审核、现场洽谈、综合评选,确定中选供应商。
3. 中选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托管公司签订供货协议。
八、其他事项
1.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列入医院黑名单。
2. 中选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供货,确保产品质量与供应时效,服从医院耗材管理相关规定。
3. 供应商应承诺产品符合国家及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政策要求,配合医院完成耗材编码、采购平台录入、使用监测等工作。
4. 本次遴选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九、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物资供应中心办公室
• 联系电话:0398-3118504
• 联系人:李老师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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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2026 年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