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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眼科医院视光及眼镜类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12 10:20
来源: 财务科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眼科医院视光及眼镜类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我单位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眼科医院视光及眼镜类服务采购项目准备进行政府采购流程,现邀请各对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对项目进行报价,用于我单位对该项目确定初步金额使用,望各供应商积极参与

请各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与2026年06月20日前将第三条报价含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以下邮箱:467333228@qq.com

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眼科医院视光及眼镜类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

3、报价函:

询价单位: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服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

二、 服务项目清单(采购内容)
供应商需在院方监管下,提供以下专业视光服务:
1、基础医学验光与配镜服务:提供科学、精准的医学验光,以及框架眼镜(包含各类近视、远视、散光、老花镜片及镜架)的定制、加工、装配与发放服务。
2、近视防控与特殊镜片验配服务:提供角膜塑形镜(OK镜)、离焦镜片、RGP(硬性透气性角膜接触镜)等特种接触镜及特殊光学镜片的验配与售后复查指导服务。
3、视功能异常干预与训练服务:针对斜弱视患者、视疲劳及双眼视功能异常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视功能康复训练服务与指导。
4、公共卫生及社会公益支持:配合院方完成辖区内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筛查、建档及眼健康科普教育等工作。
5、品牌供应链与产品授权要求
5.1 具有角膜塑形镜(进口、国产)三家以上定点医院授权;镜片(进口、国产)三家以上授权。原则上,经营品牌需包含国内一线品牌,以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选择权。
5.2所有提供的视光产品及耗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具备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合格证明,实现来源可溯。
6、公益协同与延伸服务能力
6.1能够协助医院眼科开展科普宣传、近视防控及义诊工作。
7、 经营纪律与品牌保护
7.1价格管理:日常定价及经营过程中,各项视光产品及服务的定价不得高于市场同行价格。
7.2品牌规范: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供应商严禁以“三门峡市中心医院”或“三门峡市眼科医院”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市场拓展、营销活动及各类潜在影响医院形象的行为。 如有违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3质量管控:服务期间需全面接受院方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与考核,病历书写、处方流转、感染控制等均需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有具有验光师、视光师职业资格证、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验光师:不少于1名,需具有验光员高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定配工:不少于1名, 需具有眼镜定配工中级(四级)及以上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角膜塑形镜验配资质人员:不少于1名
拟派人员均须具有眼视光相关的专业资质,人员流动需提前向院方报备,确保服务连续性。

供应商报价:

      万元/年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公告发布媒介《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网站》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303980081

邮箱:4673332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