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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一次性使用动脉采血器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0 11:19
来源: 物资供应中心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一次性使用动脉采血器采购公告

编号:采2026--24

一、采购单位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单位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控制价、预计年用量要求 :

1.参数要求:1)抗凝剂应采用对血液中电解质、血气等检测指标影响较小的肝素类抗凝剂(如肝素锂)。

2)抗凝应迅速、均匀,避免血液凝固,抗凝剂应为干燥固态形式(或可接受等效避免稀释的工艺),以减少对样本的稀释作用,保证血气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3针尖应锋利,设计应有利于快速穿刺、减少患者疼痛针头内径与管壁结构应能保障采血时上血速度较快,满足临床快速获取动脉血样的需求。

4)采血管材质应具备良好的气密性和对空气中氧气、二氧化碳的阻隔性能,防止血液与空气发生气体交换影响血气分析结果,可采用医用级聚丙烯或其它经证实的等效材料。

5)控制价:15/支(规格:1mL、3ml)

6)预计年用量:3600支/年

注: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含产品货款、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及质保期内服务等)的最终含税总价,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上表所列“控制单价”。

五、采购方式:院内遴选

六、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供应商或委托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提供报名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5.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针对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为准,需包含基本信息、股东及股权变更等内容)。

10.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须清晰注明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首页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如为多页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11.已报名供应商如无法参加,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物资供应中心;未提前通知且无故缺席的,将记入我院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可能影响其参与本单位后续的采购项目。

12.委托托管模式说明:

(1)本项目成交后,医院将委托一家第三方医用耗材托管/配送服务商(下称“托管公司”)进行具体的采购订单执行、物流配送及货款结算工作。该托管公司由医院另行遴选确定,具备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及院内配送资格。

(2)供应商义务:成交供应商须与托管公司签订委托配送与结算协议;服务管理费费率、支付方式、发票开具按托管公司统一标准执行;供应商对产品质量与供应承担全部责任。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工作日)

八、报名地点:三门峡市中心医院食堂二楼物资供应中心办公室

九、遴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网站》

十一、联系电话:3118504杨老师)

物资供应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