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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汤播报】符合条件的出生缺陷患儿,最高可得1万元救助补贴
发布日期: 2024-05-21 08:45
来源: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提高出生缺陷患儿诊断治疗率,降低致死致残率,减轻患儿家庭负担。

国家卫健委妇幼司联合中国出生缺陷救助基金会在河南省对出生缺陷患儿实施救助。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作为三门峡地区救助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出生缺陷患儿,最高可得1万元救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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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救助病种涵盖新生儿48项遗传代谢病筛查检测出的病种(包括氨基酸、有机酸和脂肪酸三大类疾病),以及其他30种遗传代谢病。

患儿在获得第一次补助金(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之后可申请第二次补助。

温馨提醒:

二次救助申请资料请在户籍所在地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申请,二次申请流程与首次申请相同。


救助对象


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具体救助病种见《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年龄18周岁(含)以下病种名单》);


2、年龄18周岁(含)以下;


3、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团证明或村 (居)委合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原件;


4、在实施机构接受诊断、治疗、手术和康复;


5、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补助标准


每名患儿可申请2次救助。


1、首次申请自患儿申请救助日前两个年度1月1日起至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


2、第二次申请自患儿首次申请救助日起至第二次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和按序排队。

3、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包括药费、床位费、诊察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含医疗机构开具的遗传代谢病特殊治疗食品)、康复费、手水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具体补助标准:


1、家庭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5000元(不含)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


2、家庭自付部分超过5000元(含)~7000元(不含)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


3、家庭自付部分超过7000元(含)~10000元(不含)的,补助标准为7000元。


4、家庭自付部分大于10000元(含)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10000元。最高补助金额为10000元。


救助流程


患儿法定监护人登录“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微信小程序,按要求注册。

选择“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在线填写《出生缺陷 (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上传以下资料电子版(或纸质版照片),提交至项目实施单位。


1、身份证明材料。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证明监护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其他材料。


2、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病历的住院首页及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如有住院治疗请提供)、基因检测或串联质谱检测报告、血液检测报告等。


3、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材料,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材料 原件。


患儿法定监护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的,可联系三门峡市妇幼保健院,按要求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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