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采2020-88
一、采购单位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单位地址:湖滨区崤山路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三、采购项目内容:
包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资金来源 |
1 | 负压监护型救护车 | 1 | 30万 | 抗疫国债资金 |
2 | 监护型救护车 | 1 | 25万 |
四、谈判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报名企业需提供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磋商谈判人须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生产企业必需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所投救护车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产品,是国家检验标准合格产品;必须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
8.车辆改装前的原车辆(以下简称基型车)有合法授权经销商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基型车厂家授权经销商的维修证明,或基型车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提供的维修证明:
9.磋商企业须具备车辆改装资质或具有改装资质的改装厂的授权(基型车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与投标车辆一致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商还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经销商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和法人签字的品牌经销授权证书复印件(另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经销商须提供加盖制造商或改装企业公章的相关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资质)(另加盖投标人公章);
3.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18年1月1日以来同类救护车辆销售业绩1份(提供合同原件)
(以上资格要求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证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谈判企业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企业报名后,不能参加开标,需提前三天告知综合采购办公室,如无故不参加开标的,将该企业拉入黑名单。
六、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工作日)
七、报名地点:三门峡市眼科医院综合采购办(3号楼2楼综合采购办)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
九、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眼科医院3号楼2楼采购办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网站》公告期为5天(2020年12月2日---12月8日)
联系电话: 15729000002 15939892721(王老师)
综合采购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