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耗材院内遴选采购公告
2026-采-18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耗材院内遴选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遴选
3. 采购周期:按医院实际需求执行
4. 供货地点:三门峡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5. 结算方式:与托管公司约定执行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控制价(元) | 单位 |
1 |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 | 由透析器接口、导血管、气体捕获器、过滤网、肝素管、泵管、泵管接头、导管夹、采样口、测压器、内圆锥接头、外圆锥接头、锁口接头、冲洗接头、保护套、三通接头、四通接头、透析器侧口接头(冲针、塞穿刺器、贮液袋、螺旋式外圆锥接头、补液转换接口、滴斗、变径接头、传感器保护器、透析器、管路预冲器、瓶管路接、连接血管通路的接头、连接血液透析器的接头、连接血液透析滤过器或血液滤过器的接头、连接辅助部件的接头、二通接头、圆锥接头、滴管、流量调节器、废液袋、接头护帽、动脉管、静脉管、置换管、输液加热管、吸附连接管、滤出压力传感器通道连接管、滤出压力传感器、空气过滤器、药液过滤器根据临床治疗模式配置成整套的体外循环血路 |
749 |
套 |
2 |
空心纤维血液透析滤过器 | 使用时长更稳定,不易凝血;组成部分:透析膜、外壳和顶盖、封装材料、密封环、血液保护帽和透析液保护帽 |
318 |
套 |
3 |
透析液过滤器 | 由封口端、O 型环、灌封材料、外壳和聚砜纤维膜组成;封口端材料为聚丙烯;O 型环材料为硅胶;灌封材料为聚氨基甲酸酯;外壳材料为聚丙烯;膜材料为费森尤斯聚砜膜;可匹配费森尤斯血液净化器使用 |
1240 |
套 |
4 | 血液透析浓缩液 A 液(5L) | 符合血液透析浓缩液 A 液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 21.75 | 桶 |
5 | 血液透析浓缩液 B 液(6L) | 符合血液透析浓缩液 B 液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 17.75 | 桶 |
6 | 柠檬酸消毒液(5L 装) | 柠檬酸一水合物含量 19%-23%(w/w);温度在 84°C 以上可以杀灭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 |
398 |
桶 |
7 | 柠檬酸消毒液(10L 装) | 柠檬酸含量 475~525g/L;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的杀灭对数值≥5.00;消毒模拟现场试验各次试验对试验微生物的杀灭对数值≥3.00,对照组微生物数在规定的范围内 |
480 |
桶 |
8 | 透析液过滤器 | 技术参数符合贝朗血液净化器配套要求,可与贝朗血液净化器匹配使用 | 1100 | 套 |
9 | 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滤过器及配套管路 | 由空心纤维透析器、外壳和顶盖、管路、支架、收集袋组成,各型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临床使用要求 |
6480/2600/1800 |
套 |
注: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公告中的控制价为含税、含运输及配送至医院指定科室的到货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备案凭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产品。
2. 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备案凭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临床使用要求。
3. 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应急配送能力,能保障医院临床不间断供应。
4.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5. 非产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全国总代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授权链完整。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转包、分包。
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报名及遴选资料提交
1. 报名时间:2026 年 4月15日 —2026年 4月 21 日(工作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7:30)
2. 报名地点: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物资供应中心办公室
3. 提交资料(一份,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不予退还。)
(1)报名材料封面须清晰标注供应商名称、所报产品、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备案凭证;
(4)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 备案凭证及附页;
(5)产品授权文件、生产企业资质文件;
(6)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承诺书。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已报名供应商如无法参加遴选,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物资供应中心办公室;未提前通知且无故缺席的,将记入我院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可能影响其参与本单位后续的采购项目。
五、遴选原则与评审
1. 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服务保障、合规诚信原则,综合评审产品资质、技术参数匹配度、价格、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市场口碑、质量追溯等。
2. 医院组建遴选评审小组,按院内流程开展资料审核、现场洽谈、综合评选,确定中选供应商。
3. 中选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托管公司签订供货协议。
六、其他事项
1.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列入医院黑名单。
2. 中选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供货,确保产品质量与供应时效,服从医院耗材管理相关规定。
3. 供应商应承诺产品符合国家及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政策要求,配合医院完成耗材编码、采购平台录入、使用监测等工作。
4. 本次遴选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物资供应中心办公室
• 联系电话:3118099
• 联系人:杨老师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医院
2026 年4月 15日